大学都特地说明不准录用李志锋。
竖日,我一身lv套装,打扮精致来到李志锋家。
开门的是李志锋,他不如以往的意气风发,不修边幅,邋里邋遢地来开了门。见到是我,他怒气冲冲冲着我的脖子掐来。
却被我身后雇来的两个保镖遏制住了臂膀。
“哎呦…疼疼疼…快放手,我闹着玩…”
我比了个手势,叫保镖放开他,这下量他也不敢对我做什么。
我进屋,看见婆婆拿着拖把在卫生间门口站着,她看见我也是一脸的愤恨,可是又因为我身后的保镖不敢多言,脸上早就憋得五颜六色,脸色那叫一个丰富多彩。
我开门见山:“李志锋,我今天来是找你离婚的,把这个签了,我就走人。”
“小露,咱俩一定要走到这一步吗?我错了,我改,咱俩别离婚,以后咱俩都是你说了算。”
我不理会他的话,任他哀嚎求着我,甚至给我下跪。我重生之后第一次认真看着结婚十年的男人,越看越觉得恶心。
越看越觉得自己瞎了眼睛!
“行,离婚也行,你所有财产必须分我一半。”他见路行不通,终于露出了丑恶的真实面目。
“李志锋,我刚搬出来半年,我哪有什么钱?至于那三百万,早就让我花干净了,别做美梦了。”
“那…那你不还做网红…住大平层…你怎么可能没钱?”
“我是给于曼莎打工的而已,房子也不是我的名字,我如果有钱了,怎么会放过你们呢,早就让你们娘俩生不如死了!”
我适时抬高音量,果然给李志锋吓得一抖。
开什么玩笑,我有钱怎么会告诉你呢,等着你们娘俩离婚后分走我的钱吗?
你们真要感谢自己生活在法治社会,不然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们死的很好看。
早在搬到于曼莎家不久,我就把我手里所有的财产转到了她的名下,近期内赚的钱也都是由她代为保管。
就算到时候离婚,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