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畅销小说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

余晚晚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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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霍明川沈溪   更新:2024-02-18 07:1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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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霍明川沈溪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销小说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》,由网络作家“余晚晚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以其他小说为叙事背景的小说《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》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,“余晚晚”大大创作,霍明川沈溪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,梗概:小心脏猛地缩紧,像是被人紧攥着一样。“妈妈不走,葡萄和哥哥都是妈妈的宝贝,妈妈咋舍得走啊。”国庆却垮着小脸,“妈,你也别不要爸爸,爸爸人可好了。”看着俩孩子当着婆婆的面说挽留她的话,沈溪除了心疼,还有点丝丝的尴尬。“好,妈妈知道了,妈妈最喜欢爸爸了,不会走的。快来,洗漱后跟奶奶去睡觉。”李凤兰瞧沈溪跟之前一比,是不太一......

《畅销小说穿成作死女配,忠犬老公跟崽崽我全都要!》精彩片段


美味的鸡肉让大家饱餐一顿,俩孩子吃的满嘴流油。

就连李凤兰和霍明心,都不太关心霍明川的脚上的伤口了。

沈溪带着俩孩子跟李凤兰以及霍明心,四个人在厨房吃的。

吃好后,李凤兰跟沈溪说,晚上让俩孩子跟着她睡。

沈溪本是想拒绝的,可一想,现在他们娘仨睡的床被霍明川给霸占了,倒是没说啥。

“国庆、葡萄晚上跟奶奶睡觉,不许哭。”

葡萄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点头。

“妈妈我不哭,妈妈你别走,你要是回城,就带着葡萄好不好?葡萄不是赔钱货,葡萄长大了后肯定能挣钱。”

沈溪的小心脏猛地缩紧,像是被人紧攥着一样。

“妈妈不走,葡萄和哥哥都是妈妈的宝贝,妈妈咋舍得走啊。”

国庆却垮着小脸,“妈,你也别不要爸爸,爸爸人可好了。”

看着俩孩子当着婆婆的面说挽留她的话,沈溪除了心疼,还有点丝丝的尴尬。

“好,妈妈知道了,妈妈最喜欢爸爸了,不会走的。快来,洗漱后跟奶奶去睡觉。”

李凤兰瞧沈溪跟之前一比,是不太一样,心里对这个勤劳爱笑的儿媳,倒是越发满意了。

“我来给俩孩子洗,你甭管了。小溪,咱这半年好好干,等年底,我让明川送你去回城,回家看看你爹妈。”

沈溪身形微顿。

兴许是原主也是想回城的吧,听到李凤兰的话,沈溪的眼眸带了丝丝湿润。

“娘,谢谢你啊。”

“谢啥,只要你跟明川好好过日子。”

李凤兰带着国庆和葡萄去洗漱,沈溪则是端了一盆水,到了堂屋里。

农家小院本就不大,屋外说话,屋内的人都听得见。

刚才沈溪说那句:妈妈最喜欢爸爸了。

霍明川听到了。

沈溪进了卧室的门,霍明川那双带着灼热的眸子就一直盯着沈溪看。

沈溪是生了俩孩子,可身段依旧纤细,瘦瘦白白的。

一双乌黑发亮的辫子,垂放在胸前,这俨然就是一副大姑娘的娇俏模样。

“等年底,我带你跟孩子去北城,见见你爹妈,你要是不愿意我去,你就带着国庆去,行不?”

他们刚结婚的时候,霍明川就说了,想新婚那年年底,刚好村子里没啥事儿,陪沈溪去北城。

沈溪不愿意。

还将霍明川给奚落了一顿,说他不过是个乡下粗老爷们,目不识丁,虽说是当了几年兵,有啥用……

话里话外,全是埋汰霍明川的。

霍明川也脾气硬,咬牙切齿,硬是没碰沈溪半个手指头,毕竟她说的,都是实话。

现在问沈溪,也是带着试探,唯恐担心沈溪再骂他厚脸皮,不要脸,要跟着她回城的话。

沈溪将盆子放到洗手架子上,打湿了毛巾。

“回城的事儿再说吧,要是过年的时候家里有钱,就回去,没钱就不回了。”

来回车票一趟要十几块钱。

俩人都要二十几,再加上俩孩子,还要买点礼物……

至少也要装备五十块钱吧。

他们这个家庭,一年到头干的工作,也分不了那么多的钱。

“你想回,我就有办法让你回去。”霍明川淡声说。

刚说完,手上多了个湿毛巾。

“擦脸,睡觉。之前你啥样的我不管你,现在要是好好过日子,你就要注意卫生,清洁要到位。”

霍明川擦了下脸,又擦干净手。

“成,只要你好好跟我过日子,我都听你的。”

沈溪转身将毛巾放到盆里,端着水出去,嘴角勾起,带了丝丝浅笑。

这男人还挺上道。

前世忙于工作,没有好好的恋爱结婚,现在平白无故得了一个丈夫,还有俩孩子,沈溪觉着,未来可期。

沈溪洗漱好后,回屋来,简单擦了下脸,便上了床。

双人床,足够他们俩睡的。

这床还是他们结婚的时候,霍明川特意请匠人师傅打造的,特别结实,能用上几十年。

还足够的宽大……

躺下后,沈溪睡不着。

霍明川也睡不着。

只觉着鼻翼间全是小女儿家的馨香。

沈溪爱干净,别说夏天整日冲凉,就是冬天,也能保持一个星期洗一次。

他们乡下这块,尤其是冬季缺水缺柴的情况下,一般人家,一个月洗一次都是极好的了。

沈溪身上干净,还香。

霍明川喜欢的紧。

忍不住往她跟前靠近了些。

“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。”沈溪打破了这一瞬的尴尬暧昧气氛,“我去畜牧站瞧瞧。”

“等两天,我脚好点了,我陪你去。”

男人说着,猛地一下,直接将沈溪按在了怀里。

沈溪扭动着腰身,不喜被抱着。

男人不松,哑声而道:“我在河里洗干净的,身上不脏……。”

沈溪娇声低语:“不是, 太热,这样抱着咋睡觉。”

“我不怕热。”

沈溪:……

我怕热啊!

大夏天的,本身就热,还要这样抱着睡觉,不难受啊!

“你想养长毛兔,我跟老支书也说了,他说你这个想法不错,但咱们村子里现在没人养,倒是隔壁村有人养,回头我帮你问问,你先抱来两只养着,要是有耐心,咱就养。不喜欢养,就不养了。”

霍明川是了解沈溪的,三分钟热度。

怕她坚持不下来。

回头去了畜牧站,白买了一些长毛兔她又不养,糟践钱。

“你是不是怕我养不好?我非常肯定的告诉你,我能养好,为了国庆和葡萄能吃上鸡蛋,吃上肉,我也得养好了。”

瞧她这般信誓旦旦的样子。

霍明川喉结暗动,深沉的眸子,紧盯着沈溪那张红润饱满的唇瓣。

吞咽了口水……

还是没忍住,倾身在她唇瓣上轻咬了下。

在军营的时候,他当了十余年的和尚。

好不容易结婚了,就新婚头次弄了一回。

她还哭着喊着骂他是个畜生,再也不许碰……

结婚这几年了,他就新婚那夜碰了下。

现在的霍明川,小娇妻抱在怀里,哪里能克制的住。

“小溪,我洗澡了。这次我轻点,不疼。”

“霍明川,你、你干嘛啊……。”

身上的衣服都被他拱开了。

“你的脚上还有伤口,小心等下再流血。”脚上的伤口挺大的,沈溪见了,都害怕。

“没事儿。”

就是脚上的血流干了,只要媳妇让抱,那他都心甘情愿!


王寡妇拿着那把野菜,顿时不香了。

沈溪不顾王寡妇和李菊香不敢置信的眼神,提着装了野菜的篮子,领着孩子就回家去了。

李菊香气愤愤的,“这个沈溪,啥时候那么厚脸皮了?”

“真是不要脸,要走了我三把白面呢。”王寡妇骂了句。

李菊香却朝王寡妇瞧了下,没说话,离开了。

王寡妇在没了丈夫之后,家里但凡遇到点破事儿都去李菊香家,说是姑侄,俩人的年龄相差也不大。

加上王寡妇的确是长得好看,一来二去的,李菊香那家里不省心的男人,动了点歪心思。

每次都抢着去帮王寡妇做事。

前几年李菊香可是厌烦王寡妇的,但是最近,王寡妇跟镇上一个供销社的男人搞上了,家里富裕了,李菊香也与她渐渐走近。

***

沈溪这边带着孩子回到家,将面粉放到了瓢里装着,又清洗了野菜,面粉不少,野菜也多,可以给孩子们做个野菜饼子了,再放上几个鸡蛋,味道肯定不错。

本是要等着霍明川回来让他收拾野鸡的。

可左等右等,天都黑了,也不见他回来。

倒是李凤兰和霍明心回来了。

“小溪啊,明川还没回来?”

李凤兰说着,入了厨房,准备洗手做饭。

“没呢,天都黑了,他没回来,我见俩孩子也饿了,我想着先做晚饭呢。娘你和明心去歇会儿,我来做饭。”

李凤兰看到盆子里盖着的鸡肉,已经被褪好毛了,一脸惊讶。

“小溪,哪里来的鸡肉?”

“我今天晌午在瓜田拔草,捉到的。这只野鸡的腿受伤了,才被我捉到。我都收拾好了,我让国庆在前院把门,我跟葡萄去屋后收拾的,鸡毛啥的我都埋了。”

李凤兰沧桑而灰白的眼睛里,带了丝丝的神采。

“你可真是好运气,周围但凡能吃的野味,都让知青点的那群知青给吃光了。”

知道沈溪也是知青,李凤兰没敢多说。

“那你来收拾,等做好了,你们娘仨先吃。”

李凤兰说着,帮沈溪开始烧火。

“我剁成小块,放点土豆和野菜一起炖了。这样晚上咱们大家都能吃上一碗。”

野鸡不大,褪了毛估摸着就四五斤肉,肯定是比上家养的肉鸡,而且估计肉质也会柴, 毕竟经常锻炼的肌肉鸡跟家养肉鸡,运动量都是不一样的。

沈溪本是想着,煮鸡汤给俩孩子喝。

可见李凤兰那么大了,还整日做事,加上霍明川白日里说的,家家户户,大半年都没吃上肉了。

索性就炖了,家里人口分一些。

不然,李凤兰肯定还以为,是沈溪想吃独食,才炖鸡汤!

说实话,这种野味,炖汤喝是真的鲜美。

吃肉反而很柴,不是多香。

李凤兰说了句你自己看着办,咋做都行。

这边刚将鸡肉炖上,唯恐担心会被人发现了,李凤兰还让霍明心多弄了点艾草,将家里屋后屋前都熏熏味道。

霍明心一想到吃肉,干活儿也有力气多了。

带着侄子侄女,将院子熏的,乌烟瘴气!

葡萄还笑呵呵的看着霍明心,“小姑,吃肉肉……。”

“嘘,你可小点声,要是被人听到了,咱家连个肉汤都吃不着。”

国庆一听,立刻伸手捂嘴,还不忘捂住妹妹的嘴巴。

“葡萄不要说,说了就不能吃肉了。”

姑侄三人在院子里,想钻到厨房,又不敢去,他们还在放风咧,怕人来家里来了。

没有比这一刻,更怕有人来家了!

真是担心啥来啥。

就在他们担心着家里来人的时候,突然听到一阵吵闹的声音。

“婶子,婶子在家吗?”

“咋了这是?”李凤兰忙着从厨房跑了出来,“咋回事啊?”

看到霍明川被人扶着回来的,李凤兰更是担心了起来。

“修大坝的时候,隔壁村的一个知青掉水里了,霍大哥给救了起来,他脚踩到碎玻璃划伤了。”

那知青身上还披着不知道是谁的衣裳,整个人哆哆嗦嗦的。

“对不起,婶子,全是我的错,我不小心掉水里,是霍大哥下水捞的我,他的脚踩到了河堤里的农药瓶子碎片,脚掌都破了,流了好多血。”

沈溪也从屋里出来了,刚好听到女知青说的话。

她忙着跟两个扶着霍明川的人说:“先麻烦你们将人扶到屋里去。对了,去医院打破风针了吗?”

“没打,我这点小伤口没事。”

霍明川伸手,想让沈溪扶着。

沈溪往前走去,搀扶住了人。

“真的没事儿?你要是伤口感染了,回头可能会要了你的命。”

霍明川却道:“我这条命硬,阎王爷要不走。”

“成了,孙立新带着人都离开,大晚上的,该回家吃饭的吃饭。”

女知青还在哭,说着不知道要如何感谢霍大哥……

沈溪歪头瞧了下,女知青长得还挺漂亮。

厨房锅里还炖着肉,李凤兰也没让人进来。

就且说道:“大家先回家吧,都回家去吧……。”

“闺女你也赶紧回去吧,天黑路难走。”

女知青身边站着的男人,低声说:“周洁,我们也回去吧。霍主任没事儿,他自己都说了。”

“宋文彬你怎么能这样说啊,霍大哥是为了救我,要不是霍大哥,我可能就被淹死了,我周洁是个有恩必报的人。”

“那你能不能先回去,明天再来报恩啊?”

沈溪将霍明川扶到了屋里,检查了下伤口,伤口就在脚掌心的位置,口子很大,血一直止不住的样子。

沈溪蹙眉:“你这个样子不行,我去卫生所看看有值班大夫在不,得来给你诊断下。”

“没事儿。”

霍明川抽腿,不许沈溪再看伤口。

沈溪却刚要起身,手腕擦到了他脚掌上的血迹。

等她仔细去看的时候,发现,那些血迹竟然消失了……

像是渗入了她的皮肤里。

沈溪还揉了下自己的手腕,真的没有血迹!

这是怎么回事?

“小溪,你怎么了?”他连喊沈溪三声,沈溪都没任何反应。

霍明川拉着她的手,沈溪这才回神,站了起来,“我没事……。”

“被吓着了?那么点血,还不至于要了我的命。”

最终还是让霍明心去卫生所请了大夫来,给霍明川打了破风针,又处理了下伤口,大家这才放心下来。

但沈溪,生了心事。

她的身体,似乎很奇怪,但具体的哪里奇怪,她又说不上来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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